2016年10月4日 星期二

士林社大 105 年第 2 期課程─Google 智慧應用 2016.10.03

士林社大 105 年第 2 期第五節課
Gmail , Blogger 設定相關, 以及部落格插入 Youtube
士林社大 105 年第 2 期課程─Google 智慧應用 2016.10.03




課前與大家分享了持續發佈部落格文章的重要性,未來若有考慮加掛 Google 廣告,提出申請時,Google 可是會先審核發佈的文章數,甚至是網文內的文字數目也要夠多才能通過加掛 Google 廣告的審核喔。

本次課程內容有:Gmail 設定照片、簽名檔,讓收信者很容易能清楚寄件者是誰。設定會話群組的收合、標示重要、星號以區別郵件。

而本次部落格中,各位有否發現發佈的文章時間不對,如何修改;隱私權的設定,作者與讀者的權限設定,以及如何在網誌中嵌入 Youtube 影片。

這次的教學影音,主題內容分別有:
  1. Gmail 設定中,加入個人照片、以及加入簽名檔
  2. Gmail 設定會話群組 
  3. Google Blogger 時區設定、字體適合大小、以及上下架文章做法 
  4. Google Blogger 的設定中,隱私權與網誌作者、網誌讀者的設定關係 
  5. 在 Google Blogger 加入 Youtube 影片
課後,一位同學問了一個很好的問題:如果去聽了一場演講,把演講者的演講內容做了整理筆記,放在部落格上分享是否合法?

答案是:Yes。聽者將演講者講的內容,速記整理成筆記,著作權就是做筆記的,而不是演講者的喔!試想,若著作權算是演講者的 ( 或上課老師的 ),那如果聽者 ( 或學生 ) 的筆記錯誤,這錯誤也就算是演講者 ( 上課老師 ) 錯囉!所以當然不是這樣。

不過,因為太太從事烘焙、餐飲的教學,也會常常去聽一些課程。餐飲界有一項不成文的約俗,「不將講師的配方隨意發佈公開」,因為有了配方,有些人就能製作出美味的食品了。因此想發文的人,一般都會調動過部分配方,再製作出屬於自己的特色,才再拍照成品與發佈配方。

但是,雖說筆記的著作權屬於筆記者的,當發佈在網路上時,何不妨將該場演講的講者姓名、主題、日期、場地等相關資訊也一併列出,不僅更尊重了講者、且替講者宣傳,也為自己的發佈文加值不少,雙贏局面,何樂不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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